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原始房屋产权证书上记录的姓名将会与拆迁协议中的姓名相同,而最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亦会沿用这一姓名。
然而,在房产证取得之后,相关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进行过户及更改房产证上的登记姓名。
例如,如果房产证上记有夫妻双方的姓名,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删除其中一方的姓名,只需按照规定办理夫妻之间的房产变更手续即可,此过程无需支付额外税费。
具体的办证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在受理窗口提交所需资料,接着由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最后完成缴费后便可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