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新型专利申请所需的相关费用,我们将其概括为两个构成要素——官费与代理费用,其中代理费用因各专利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官费的具体收取标准:
第一,专利申请费,此费用为500元(若满足相应条件可享受减缓政策,此时,企业申请人应支付150元,个人申请人则需支付75元);
其次,专利登记、印花税以及印花税票费用共计205元;
再次,年费方面,1至3年期间的年费为600元(同样符合减缓政策的前提下,企业申请人需支付180元,个人申请人则需支付90元),4至5年期间的年费则上升至900元(企业申请人需支付270元,个人申请人需支付135元),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费逐渐增加,6至8年间的年费为1200元,9至10年间的年费则高达2000元;
最后,对于每项优先权要求费,其金额为80元。
法律依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第二条
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第四条将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据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