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某些情况下,未经出庭的被告可能会被法官判决案件延期审理;
2、对于缺席审判的情况,如果被告人接到传票传唤后,未能给出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席法庭的,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缺席判决。
这意味着诉讼程序结束之后,原告只需要耐心等待法院发布的裁决结果即可;
3、若被告人未到场参加庭审,这种行为极有可能导致法院无法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进而影响到关键证据的举证与质证环节,从而增加了败诉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