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一个法律专业人士,我认为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即使您与其他人共同生活并且生育子女,但是尚未以合法夫妻的身份居住在一起,同时也没有完成相关的婚姻登记手续,这种情况并不满足重婚罪的必备条件。
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这是否属于重婚罪行。
根据相关规定,当行为人与自己合法的配偶之外的任何人结婚时,或者明知对方已经结婚却依然与其进行婚姻登记手续,就应受到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法处分。
若行为人在明知对方为现役军人配偶的前提下,仍然与其共同生活或者进行婚姻登记,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