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之后,相关人员未能切实履行义务,此时可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的请求。
倘若当事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自动暂停执行工作。
然而,在暂停执行之后,强制执行程序仍有可能依据法定程序予以恢复。
更为重要的是,如若当事人拒绝执行和解协议,其个人信用记录甚至可能因此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