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完成更名之前,若已以原有公司名义签署并生效的合同,仍将保持其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原有的合同并不违背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已经正式生效,只要原公司仅仅是对自身的公司名称进行了调整或者其他方面的变更,那么依据相关法规,原先的劳动合同便应由新成立的公司无条件地接手并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