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孩子出生约一周岁时即面临离婚问题,且女方尚未找到工作之际,法院通常会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考量。
一般来说,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赋予女方,因为在此阶段的孩子需要得到母性的呵护以及亲情的陪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对此类情况并非一律作出相同判决,而是会综合考虑多项因素,诸如夫妻二人的经济实力、家庭环境、父母的教育水平及照料能力等等。
若女方虽无固定职业,但具备充足的经济实力以确保孩子的生活所需,同时能营造出稳定的生活环境并给予孩子充分的关爱,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将抚养权判归女方所有。
反之,若女方经济条件相对较差,或无法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与关爱,那么法院则可能会将抚养权判归男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