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遇上医保卡遭窃取然后于医疗机构内被非法使用这种不法事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门诊或药店确实需要担负起责任。
在此过程中,医保卡持有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首先,他们可以直接与相应的药物零售终端商协商,提出赔偿请求。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药店未能履行相关的登记和备案职责,因此必须承担一定程度上的赔偿责任。
而当药店成功找到直接责任人之后,便有权向该责任人追偿损失。
其次,他们也可以选择联系当地的医保管理中心,寻求其协助解决问题。
在医保中心查询消费记录的同时,还需前往药店核实所购买的药品是否属于医保目录范围之内。
如果发现并非如此,那么就可以向药店进行投诉举报。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那么医保卡持有者还可以考虑通过报警或者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