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针对已经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关系,诉讼时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或者该日期约定不明确,则债务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债权人亦可随时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但在此过程中,应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权利且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算。
然而,若债权人从未对该笔债权提出过主张,那么诉讼时效将无法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