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北京专业购房定金纠纷律师如何避免此类风险

4.3w浏览 匿名 2024-05-05 江西九江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为了防止陷入定金方面的陷阱,以下是几点值得我们注意的建议:
    首先,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和开发商签署认购协议,同时也不要轻易缴纳定金。
    在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流程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必须经过认购书以及交付定金这两个环节。
    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达成,那么购房者便可以全身而退,无需留下任何后顾之忧。
    其次,我们可以将“定金”更改为“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或“订约金”等表述方式。
    如此一来,即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我们所支付的款项仍有可能被退还回来。
    再次,在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我们应当明确规定对自身有利的条款。
    例如,在何种情况下定金可以被退还,不退还定金将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以及违约方应承担哪些相应的责任等等。
    最后,我们还可以要求开发商与我们共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且坚决反对开发商擅自更改此认购书中的任何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全文
    1 05-0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2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北京专业购房定金纠纷律师如何避免此类风险
一键咨询
  •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0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1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九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6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4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8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2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2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8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8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56****29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708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898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如何避免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又称信用风险,是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它通常针对债券而言。所谓违约风险,指的就是违反合同约定的风险可能,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后需要承担的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挪用公款罪是三类犯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贪污贿赂类犯罪,其涵盖的具体罪名包括: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
其次,渎职犯罪所包含的罪名则有: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共计34项罪名。
最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涉及到的罪名包括:
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以及破坏选举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军人看病免费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一般诊疗服务范畴:
通常情况下,其定义为在军队医疗机构提供并实施的诊疗项目中,除了那些需要患者自行承担费用之外的诊疗项目以及特殊医疗项目和大病医疗统筹病种以外的所有项目。
2、特殊医疗项目与大病医疗统筹病种:
这其中包括了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人工晶体置换手术、人工关节置换手术、血液(腹膜)透析疗法、骨髓移植手术、肾脏移植手术、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术、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及支架植入术、心血管导管射频消融治疗等多种复杂且高难度的医疗技术。
3、对于军人及其家属享有优惠医疗待遇者而言,若在患有重大疾病并康复出院之后,再次出现的合理医疗费用将得到统筹补助。
而大病病种的具体范围则涵盖了以下几种常见病症: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类风湿病、糖尿病(伴有并发症)、高血压病(第三期)、慢性精神病、脑血管意外、严重外伤后遗症。
此外,肾脏移植术后所需药物也被纳入到大病病种的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如何避免购房贷款风险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2、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3、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4、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5、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
10w+浏览
紧急避险权有要求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紧急避险制度所需满足的各项条件包括:
首先要求行为人所要面临的现实情况必须具有一定的紧迫性与危险性,其次该危险状态还须正处于持续进行当中,也就是危险状况已经迫在眼前,其合法权益亦处在危险的威逼之下,倘若不能及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那么危险将会迅速转变为实际的侵害后果,使得相关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再次,该危险状态必须是在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无法得以避免的,换句话说,紧急避险乃是在别无他选的情况下所做出的唯一抉择。
此外,紧急避险的实施过程中还必须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最后,为了能够有效地规避危险,所造成的合法权益损失必须控制在必要限度之内,也就是说,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
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5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份代持风险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实际出资人面临的法律风险:
实际出资人作为股东所享有的权益可能遭受损失,这是因为名义股东若未能按照约定或实际出资人的期望行使股东权,将直接导致实际出资人的股东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实际出资人亦须承受相应的法律风险,例如名义股东可能因疏忽或者恶意行为侵犯其他股东、公司及其债权人们的利益,从而需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而这些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最终可能由实际出资人来承担;
最后,实际出资人的股权也可能遭到不当处置或强制执行,例如名义股东将股权转让或质押予第三方,或者名义股东自身背负未偿还之债务,那么其名下的股权便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并进行拍卖。
二、名义股东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首先,名义出资人需承担瑕疵出资的法律风险,即当实际出资人未能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时,名义股东将被迫代为履行出资义务以规避逾期出资的法律责任;
其次,名义股东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威胁,这是因为他们可能参与到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管理之中,在此过程中若出现违法经营行为,甚至触犯刑法规定,便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首先,公司可能陷入股权纷争的困境,这是由于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导致公司被牵涉其中,成为诉讼中的第三方当事人,从而加重了公司的诉讼负担;
其次,股权代持的名义股东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位或多位实际出资人,其他股东可能对此表示反对,拒绝承认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身份,进而引发争议,这无疑会破坏有限公司间原本建立起来的“人合性”信任基础,影响公司的正常治理和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家出资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下统称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行政赔偿责任的免除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国家赔偿法所涵盖的赔偿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在执法过程中违法拘留,或者采用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其次是采用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手段方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第三种情况是使用殴打等暴力行为,以及指使他人实行暴力行为,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丧生;
再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受伤或死亡也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
此外,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也是国家赔偿的对象之一;
最后,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违法征收、征用财产,都可能引发国家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避免中介中的风险
1、了解中介公司的信用状况。2、明确委托权限售房者进行授权委托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委托范围以及权限的度,做到合理的委托。3、委托权限期限要合理委托房产中介卖房的话,一定要明确授权的权限,而不是给予无限期的权限。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债务风险分类有哪些不同的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债务风险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诉讼时效风险;
2)债务主体破产风险;
3)债务主体解体风险,例如债务人为解散或被撤销后,已经没有足够的资产来清偿所欠之债务;
4)债务主体触犯刑事法律风险;
以及5)社会性风险,这是指由于人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足,导致在处理债权债务问题时无法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追索的风险。
其次,为了有效规避上述各类债务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具体的防范措施:
1)在进行任何商业交易活动时,都应该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或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以便在出现债权债务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2)在履行交货或支付款项的义务过程中,必须获取相应的收货凭证、送货单据、收款收据等关键资料,这些都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重要证据;
3)妥善保管与交易对方有关的身份信息资料;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受到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或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三年,则可能会失去法律的强制性保护;
5)对于所有涉及到债权债务的资料,应尽可能地予以妥善保存,并尽量保留原始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如何避免年薪制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30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餐饮营业总收入分类有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如何区分大型、中型以及小型企业。
这其中涉及到两个重要的衡量指标:
(1)就业人数;
(2)营业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在各个行业内,对于就业人数的具体标准可能会存在差异性。
此外,大型、中型及小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所列出的各项指标的下限要求,否则将被降级至下一个档次。
而对于微型企业来说,只需满足所列出的任意一项指标便可。
其次,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常见的企业类型都包括哪些种类。
主要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无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两合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
法律依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伙企业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中,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两个及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数量并无上限)共同组建。
在这个类型的合伙企业中,所有的合伙人将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境下,例如“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如果一位或多位合伙人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了合伙企业的债务产生,那么他们必须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然而,其他合伙人只需以其在合伙企业中所拥有的财产份额作为上限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可。
其次,有限合伙企业则由两个及以上的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人(LP)共同组成,且这两类合伙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五十人。
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人数至少各需达到一人。
若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应将其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反之,若仅剩有限合伙人,则该企业应予以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分别是什么人
[律师回复] 解析:
(1)由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机构,包括各类党组织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执行机构,各级人民政府、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全国各级政协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的执行机构中的公务员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监督下工作的相关人员;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或接受国家机关合法委托掌管公共事务的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的管理层人员;
(4)公立的教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的管理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职责并承担公职的人员。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7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房中介风险怎样避免
股权转让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只是在离婚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这部分财产会需要进行处理,看需不需要变更股东名册什么的,如果不涉及离婚问题,没有这方面过多的担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敲诈勒索罪是三类犯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该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中的侵犯财产罪。
根据法律规定,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来说,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的行为。
所谓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受害者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将会在未来某个时刻遭受恶果。
威胁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包括对受害者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只要能够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无需现实中已经让受害者感到恐惧。
此外,威胁的内容无论是由行为人亲自实现,还是由他人代为实施,都不影响其性质;
同样地,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必以违法为前提。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一个复杂的客体,既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涉及到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种类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为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几种常见的合同诈骗罪类型:
首先是以虚构的公司、企业乃至个人的名义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其次是用虚假的房产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来作为抵押或保证条款;
接着有预谋地实施少额执行合同义务或是部分履行的违约行为,诱使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不得已选择继续与之履行;
最为恶劣的是在收到对方已经支付的货物之后,立即消失无踪以逃避赔偿责任;
最后则是通过其他非法手段如汇票诈骗等方式骗取对方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共管账户的风险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资金运用缺乏规范化:
共管账户所载之资金由多方共同管控,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资金运用失范的风险。
譬如,某些合伙人或许会擅自挪用账户内资金,用于与其共同监管业务无直接关联的领域,从而使其他合伙人遭受权益损失。
2.账户信息存在泄漏风险:
共管账户牵涉到诸多参与者的个人隐私及财产数据,若账户信息安全防护措施未能得到充分保障,那么就有可能遭到不法分子的非法窃取,进一步引发账户被非法入侵或资金流失等严重后果。
3.潜在法律纷争:
鉴于共管账户涉及到众多参与者,倘若各方对于彼此间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或者存在争议,则可能导致法律纷争的产生,进而对共管账户的正常运作构成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纯土地租赁收入免征房产税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房屋出租而言,其房产税的计算依据即为房产租金收入。
”然而,土地出租并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作为一项针对房屋这一征税对象的税费,根据房屋的计税余额或者租金收入来确定税收金额,并由房产产权所有者负责缴纳。
土地出租则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无需缴纳房产税,原因在于土地本身并非房产的范畴。
只有当在土地上建造了房屋并进行交易后,才需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至于房产租借方面,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同样为房产租金收入。
房屋的承租方虽然无须承担纳税责任,但是在纳税义务人未能履行自身纳税义务的情况下,房屋的实际使用者有义务代为缴纳相关税费。
因此,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签署租赁合同之时,可以协商约定由房产所有者负责纳税事宜。
若由于出租人未能按时纳税导致承租人需要支付相应款项,那么承租人可以从房租中扣除该部分税费,并且同时要求出租人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