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如果您不幸遗失了交通违规罚款通知书,请务必于15个自然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交通警察大队缴纳罚款。
若逾期未能完成缴费,则从第十六个工作日起,将按日征收百分之三的滞纳金。
(2)对于已由交警部门开具的罚单,您可在三日后登陆当地交通违章查询网站,凭借车牌号码及车辆发动机号(或车架号)进行查询,获取本次违章的处理文书编号。
随后,您只需前往指定银行或自助终端缴纳相应罚金即可。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