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批准擅自将居住性质的房屋改为商业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作为业主,您有权自由处置您所拥有的房产,然而这不应以损害邻近业主的权益和享有的居住环境为前提条件。
业主肩负着维护现有住宅建筑物现状的责任,其中包含有责任保持住房的居住属性不变,禁止将其用作经营性用途或其他用途。
在特定情况下,若您决定将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不仅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物业管理规约,还需征得全体有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赞同。
如有任何一位受影响的业主表示反对,则此项变更将无法进行。
当业主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将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途,而未获得全体有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同意时,受影响的业主有权要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提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对此类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