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并获取营业执照所需遵循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针对那些无需进行前置审批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向所在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其中包括经营者的个人照片、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经营场地的相关证明(通常为房地产权证书的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步,对于那些涉及到特定前置许可证(例如经营食品、餐饮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在成功递交前述基础申请材料之后,还需要额外先行填写一份个体工商户的预先核准名称,随后携带该名称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
获得许可证之后,便可携带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再次前往所在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营业执照的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