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用餐过程中误食了钢丝球等异物,顾客有权向餐厅提出索赔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情况下,餐厅应承担十倍商品及服务价格或三倍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而若所涉赔偿款额低于一千元时,则赔偿金额应调整至一千元整。
若餐厅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客户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