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法院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之后,原先的执行案件将不再被强制执行。
这是由于改判明确表示原有的判决或裁定已丧失其法律效力,从而导致相应的执行案件也丧失了继续执行的法律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若原始判决或裁定中已经部分得到执行,那么这些被执行的内容仍有可能被视为合法且需继续执行。
然而,总体而言,经过再审改判之后,先前的执行案件将无法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一十三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