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那些意图将共同财产转移至其父母手中的夫妻双方而言,倘若尚未提出任何法律诉求或者正处于离婚程序之中,当他们发现对方已经开始实施此类行动时,他们有权向当地法院提交财产保全部队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即将进行的夫妻共有财产分配环节中,针对那些恶意隐藏、挪用、处置甚至销毁共同财产,亦或是蓄意伪造债务的一方,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相应的惩罚措施,例如减少其应得份额或者直接剥夺其财产所有权。
而在离婚手续完成之后,若另一方发现前配偶存在以上违法行为,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