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外发出律师函,必须获得委托人的正式授权代理,并在这一过程中,根据需要,充分搜集和补充相关事实资料,精心策划与组织,最终完成律师函的撰稿与定稿工作。
在律师函正式发布之前,必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确认,以确保律师函发布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函需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发送,同时还需掌握对方的详细信息,如: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以及具体住址等个人信息;
若涉及到单位主体,则需要了解其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姓名及具体办公地点等企业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