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诉讼保全保险的费用收取标准各大保险公司不尽相同,然而,通常情况下,随着保全财产金额的增加,保险费用也会相应地上升。
基本险、财产综合险以及财产一切险的费率呈递增态势,大致而言,平均费率约为千分之1.2左右。
在诉讼财产保全过程中,若保全申请人无法提供等值的货币资产或者实物财产作为担保,或者由于时间紧迫,未能及时办理担保手续导致保全失败,此时便可引入保险担保机制。
申请人只需向法院提交其与具有相关资质的保险公司签署的诉讼担保保险合同,即可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诉讼保全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