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证拆迁与城市房产证拆迁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拆迁方式,其主要差异体现在归属部门、补偿依据等多个层面。
其中,按照宅基地证进行拆迁的行为,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其补偿内容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通常仅以成本重置费用为标准进行补偿;
而对于按照房产证进行拆迁的情况,则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其补偿金额将参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计算,具体数额主要依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区域、使用性质及建筑面积等因素来确定。
因此,在面临拆迁问题时,准确理解自身所适用的拆迁方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