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强调的是,购房者不能够采用组合贷款的方式来购买两处房产,因为这在法律上被禁止。
而在偿还完毕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之后,购买第二套房产时,购房者依然有权利申请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
然而,如果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那么在购买第二套以及更多的房产时,购房者将不得不选择商业贷款作为唯一的贷款方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