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该问题,我们要首先明确,合伙企业的盈利分配方案应遵循合伙人之间的自由协商原则来确定。
若在谈判过程中出现僵局或双方未就相应事项达成协议,可以参考实际投入财产的比例情况来确定相应的分配方案。
进一步而言,根据中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合伙企业的利润及亏损分配事宜须遵从合伙人在合作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执行;
如若合同中并无具体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需由全体合伙人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商议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