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侵犯人格尊严的诉讼案例中,律师费用通常由请求代理的一方负担,除非侵权行为者和受害者双方事先已达成了其他协议。
若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就律师费用的负担问题做出了明确的约定,且该约定是其真实意愿表达,并且没有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禁令,那么法院应当认定并尊重这一约定的法律约束力。
对于具体的律师费金额,应由律师和委托方共同商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律师所投入的实际工作时长、法律事务的复杂程度以及委托方的经济承受能力等。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