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劳资关系中,当雇员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查看其中是否涉及诸如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等特殊条款。
若此类特殊条款得以实施并且雇员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如不按时报到或提供服务等,则很有可能会对用人单位产生经济上的损失,这也将导致该雇员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根据现行法规,违约金的支付金额不得超出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
所以,假如一个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却没有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甚至还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直接的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金的赔偿责任了,而且这个违约金的数额是不能超过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培训费用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