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注册公司的各类别分别为:
首当其冲地即是无限公司的形式,该公司由两位及以上的股东构成,而这些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则须负担无上限的责任。
其次,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设立,它需要由一定数量的股东(一般的范围在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共同组建,股东们仅需以他们的出资额作为限度来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则会以其所有的资产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再者,两合公司则是由一位或者多位无限责任股东以及一位或者多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这种公司的显著特征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需以他们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来对公司承担责任,而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需要对公司承担无上限的责任;
公司的运营则主要由无限责任股东负责。
最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是由一定数量以上的股东共同组建,公司的全部资本被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们仅需以他们所持有股份的价值为限来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则会以其所有的资产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