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驾照乃是依据国家法律之规定,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经依法申领的证书,未获得该等资质之人不得擅自驾车在公路上行驶。
然而,倘若无驾照者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酿成交通事故,在此种状况之下,保险公司是否应给予理赔呢?以下将由我来为大家详细阐述这一问题。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若属驾驶人未曾获取驾驶资格或是其驾驶证已被注销之情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财产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通常是指驾驶人从未持有过驾驶证,抑或其驾驶证已被官方机构正式注销。
而对于“过期未注销”的情况,并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范畴,亦非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项。
因此,无论无驾照者是因为始终未能获得驾驶资格,抑或是其驾驶证已被注销,只要他们为自己的汽车购买了保险,便无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究其原因,此类事件主要源于肇事者自身的失误,加之其缺乏合法的驾驶资格以及违法行为,故而无法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