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众筹是合法的金融运作模式。
众筹,即向公众进行资金募集,旨在为发起人或组织的相关活动提供支援。
这一资金募集方式可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包括灾后重建、政治选举、企业创办、文艺创作、自由软件研发、设计与发明、科学研究及政府专项项目等等。
若能在良性轨道上稳健发展,众筹平台不仅不会对我国的市场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反而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且其本身并不具备非法集资犯罪的实质特征。
然而,一旦众筹演变为非法集资,便将触犯法律法规,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