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那些公然抵制并拒绝执行法院所做出的明确裁决与决定的有关当事人,其行为符合刑法中关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名的设定范畴,可据此对其实施相应的刑事惩罚措施。
具体而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个人或组织有能力在法院的判决、裁定下达之后,依法、依规地予以执行,但却故意拖延、推诿甚至抗拒执行,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严厉惩戒;
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