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子嗣分配比例的问题,理论上我们主张均等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同一顺位的继承人而言,他们从父母房产中所获得的份额应该是平等的。
这是法定继承制度中遗产分配的基本准则,即以平均分配为基础。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例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可能并不完全相同,比如当被继承人的子女中存在生活极度贫困、缺乏劳动能力的个体时,在遗产分配的过程中,就应当对其给予适当的关照和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