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房屋补偿费用,简称“房屋重置费”,其主要用途在于补偿因拆迁所导致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经济损失,该款项的计算方式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与折旧程度划分等级,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精确核算。
具体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差异可细化为以下公式: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协议约定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取调换所有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周转补偿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由于临时居住环境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而产生的不便,其计算方式是依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分类,然后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进行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其主要目的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均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进行明确规定。
对于那些在签约期限内成功签订合同并且顺利搬迁的被征收人,将会得到额外的签约奖励面积作为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