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国政府坚决执行保护耕地的政策,并严格管制将耕地转变为非耕地的行为。
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中国还实施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任何未经政府许可而进行的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果需要占用耕地,必须遵守"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方负责开具与所占用耕地的面积和土壤质量等同的新耕地。
若无法开垦或开垦出的耕地不符合标准,则应按照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的相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用,该款项将被专门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此外,中国政府也强调了非农业建设必须要节约用地,能利用荒地的,就不能占用耕地;
能利用劣质土地的,就不能占用优质土地。
同时,中国还实行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禁任何人在耕地上建造砖窑、墓穴或擅自搭建房屋、挖掘砂石、开采矿物、取用土壤等活动。
同样,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和挖池塘养殖鱼类。
中国政府也坚决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废耕地,对已经闲置、荒废的耕地,会采取严厉的处理措施。
同时,我们鼓励合理地开发尚未被充分利用的土地,鼓励对中、低产田进行土地整理、改造,整治闲置和废弃的土地。
对于因为挖掘、塌陷、压占等原因导致土地受到破坏的情况,应该进行复垦,并优先考虑将这些土地用于农业生产。
最后,中国政府鼓励广大民众珍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对于那些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相关科学研究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将会给予他们适当的奖励。
对于那些违反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人,政府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相应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