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所有人过世后的宅基地处理事宜,具体操作如下所述:
首先,若继承人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则可在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之后,依法取得被继承人房产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
其次,若继承人并不满足上述使用条件,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将房屋出售给本村内其他同样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
当然,如果继承人有不同意见,或者不愿出售该房屋的话,则相应地,此部分宅基地将会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