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研究与精确的分析。
拆迁所得房屋的类型有两种,一种是拥有产权证书的,另一种则是缺失相关证件的,比如在对农村自建房实施拆迁过程中发放的安置房通常就缺乏正式的房产证明文件。
若存在所有者名下的拆迁安置房具备相应的产权证书,那么即便该房屋被视为其首次购入的房产,但倘若在此之后他或她再次购买房产,那么此次购入的房屋将被认定为第二套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