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房地产税乃针对特定房产进行的税收,其计税依据系根据该房产的应税剩余价值或租金收益,向所有权人课征的一种财产税种。
在实际操作中,有从价和从租两种方式:
首先是从价计征的方法,此时计税基础为房产原始价值,减去10%-30%的部分之后的余额;
其次是从租计征的方式(亦即房产用于出租时),则以该房产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关于从价计征的部分,10%-30%的具体扣除比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决定。
至于房地产税的税率,则采用比例税率形式。
若以房产剩余价值计征,年税率为1.2%;
而若以租金收入计征,年税率则为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