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疑,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资金监管的核心宗旨在于防范开发商将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项挪作它途,防止建设工程项目因缺乏资金支持导致停滞或最终废弃。
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所收到的购房款项悉数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内。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定将购房款项存入资金监管账户,那么涉及到的房屋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权暂停办理该项目的网上签约及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
加强交易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除交易当事人提出明确要求外,当事人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应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交易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完成转移登记后应立即划转。纳税人自愿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缴契税而预付的款项应纳入资金监管范围。由房地产中介撮合成交的存量房买卖,佣金也应纳入资金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