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开发商已将购房合同进行备案,且在此基础上再次进行一房二卖的情况,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未经解除之前已经签订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便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房屋再度出售予他人者,应受到相应的惩戒与制裁。
具体而言,应给予严厉的警告,勒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还需处以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罚款。
若情节更为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