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署中,若买方的配偶有权代表买方进行签字,那么这个签名就是有效的。
这里所指的夫妻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如果是由卖方的丈夫以其名义签订购房协议,则应视为表见代理。
在正常情况下,夫妻间享有互相代理的权利,除非是故意签订不利于一方权益的合同,否则任何其他人均可有充分的理由在没有特别证据时,相信该购房行为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因此,这样的合同是被法律认可并生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