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拥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面临拆迁时,有权获得以下赔偿款项:
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营业中断造成的损失补偿、设备迁移费用补偿以及设备损毁费用补偿等多项内容。
对于拆迁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非居住用途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主要依据被拆解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来进行确定,而无需参照最低补偿单价标准或价格补贴机制。
具体地说:
1、拆除那些并未对外出租的非居住用途房屋;
2、针对公有出租性质的非居住用途房屋,其所有者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等于将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乘以20%;
与此同时,该房屋的承租方亦能获取的补偿款则等于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乘以80%;
3、对那些由房管部门代为管理的非居住用途房屋进行拆除时;
4、拆除由房管部门代理经营出租的宗教组织所拥有的非居住用途房屋,其所有者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也是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再乘以100%;
而房屋承租方获得的补偿款则等于市场评估价的80%。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