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国有企业将员工的工作年限转移至私人企业的过程中,如若私人企业接受此项条件并承接相应责任,那么国有企业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赔偿义务,原有的劳动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倘若私人企业无法承受该负担或拒绝这些责任,那么国有企业就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款,此时这一行为便被视为《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终结情形的一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