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法》之明确规定,当土地经出租用于高速公路监督管理后,其使用权便已不再由土地所有者掌握,而是移交至负责修建高速公路的国家部门手中。
同时,您所享有的使用权益亦相应地转变为租赁费用,并且在高速公路之上行走无疑是极度危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