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规定,当被执行人未能在裁决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给予金钱义务方面的履行时,需按拖欠期限的长短双倍支付相应的滞纳金,且该滞纳金须按照金融机构公布的同类同期利率进行计息。
同时,若被执行人未能按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件所指示的时间履行其他义务的,也需要向申请方支付相应的违约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