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调岗导致被逼迫辞职的情境下,实际上是有可能获取赔偿的。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了确保您能够顺利地获得应有的赔偿,以下三个要点请务必牢记:
首先,绝对不要提交任何形式的辞职申请表,因为只要您一提交,就意味着您是自愿提出离职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自愿离职者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其次,您需要尽可能地收集到公司对您进行调岗的书面文件,以充分证明公司的行为不当,这样您便有权拒绝公司的调职通知,并向其详细阐述您的反对意见;
最后,请妥善保管您之前的绩效考核记录以及其他量化指标,尽管这些材料本身并不能直接作为衡量您是否胜任新岗位的依据,但它们却能成为您证明自身能力的有力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