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现行规定,离职后将无法享有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因为这项权益的实现需要参保者在生育前连续缴纳至少一年的生育保险费。
为了能够享受到生育险的各项福利,参保人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要求:
首先,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须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年限(具体时限可能因地区而异);
其次,在生育期间,参保人必须保持在职状态,并且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