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职工在与雇主解除劳动合同时获取的经济补偿金,在其数额不高于该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下,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若其超出此限,则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类别进行征税。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