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院裁定确有其罪,却又因特殊原因而获免于刑事惩罚的情况下,自判决正式生效之日起,该人员原来享有的退休福利将保持原样。
然而,若涉及到对国家安全、声誉及利益的侵害,或者是泄露机密信息、实施贪污受贿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尽管构成了刑事犯罪,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获得了免于刑事惩罚的待遇,那么根据其所犯下的错误性质,我们会参照应受到的行政处分类型,按照如下方式来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首先,如果需要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我们将会按照每两年递增一次退休费用的标准,适当降低其基本退休金数额。
其次,如果需要给予降级以上处分,我们同样会按照每两年递增一次退休费用的标准,进一步降低其基本退休金,然后以调整后的基本退休金作为基础,按照以下不同的比例来发放基本退休金:
对于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情况,我们将减少其基本退休金的5%;
对于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情况,我们将减少其基本退休金的10%,同时还需按照撤职处分的规定,相应地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最后,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情况,我们将减少其基本退休金的15%,并且还要按照降低三职以上职务的规定,进一步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