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与某一个用人单位存在紧密联系的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在不至于对原有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前提下,劳动者可以选择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到另一家或多家用人单位进行兼职;
对于劳动者在尚未与原先用人单位完成离职程序的情况下即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的情形;
劳动者在经历下岗、工伤或者病休等特殊状况后,重新寻找工作机会,但并未将个人档案关系进行转移,仍然由原来的用人单位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类似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