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经济补偿款项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劳动者若是在试用期内遭受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将享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待遇,补偿标准由雇佣单位依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至员工个人手中,通常为半个月的工资数额;
其次,若劳动者因自身过错而遭致解雇,则不享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其结算当月工资;
最后,若劳动者遭遇非法解雇,则有权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