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您离职已经超过一年之后,将无法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劳动仲裁具有时效性,其裁决申请的时效期限为一年。
该时效期限从当事人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起算。
若超过了这个时效期限,则需先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已超过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期。
如确实超过了时效期,那么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都将不被受理,劳动者只得通过与雇主协商或者调解方式处理劳动纠纷问题。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