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的税后收入,即是在扣除相应税费后,实际落入手中的年度总收入。
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税后收入=税前收入-[含个人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必要开支部分]+个人所得税。
然而在此等式中,我们须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首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可依据下述公式进行推导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次,“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数值的确定亦有其规律可循:
即等于税前收入减去我们在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必要开支部分之和。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