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遇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长达两月仍未能及时发放工资的情况,无论是在职员工还是已经解约离任者,无论问题是由于无故拖延支付或完全不予支付而导致的,您均有权利
首先通过合规、正式的途径,与所在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展开积极的沟通和协商。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事宜,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发出有效的支付令。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