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之相关法规条款,若已抵扣了各类社会保障费用,那么一名年薪10万元的员工所需缴纳的税款总额则为290元人民币。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首先,将月度工资10000元予以减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起征点(即5000元人民币)这两项支出以求得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利用上步所得结果,即5000元人民币,乘以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并直减速算扣除数;
最后,得出应纳税额为29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